民国会计师跨界商标法律业务的原因及影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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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其一,法商跨界人才处理复杂法经问题时表现卓越,国家应加强有目的性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民国会计师熟稔公司财务的运作,其商业敏感性远在于律师之
其一,法商跨界人才处理复杂法经问题时表现卓越,国家应加强有目的性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民国会计师熟稔公司财务的运作,其商业敏感性远在于律师之上。这使得他们在代理商标注册与商标近似诉讼,以及建言商标法完善时表现出了不同于法律人的优秀才干。当代社会,虽然会计师的业务已经日趋专门化,但是其在证券发行、破产管理人事务等领域与律师需要密切配合,方能实现较为理想的执业成果。例如,证券发审委成员负责审查公司的上市资质,既需要精通国家法律规定,又必须掌握看懂公司财务报表的技能。对于证券发审委成员的遴选与培养,应尽量以法商跨界人才为目标。这类社会事务的复杂性往往需要融合复合性知识与技能方能应对,因此国家应该重视法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以满足国家金融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
其二,培养法商跨界人才应打通法学与会计学的专业壁垒。民国时期有不少会计师能够“跨界”法律事务是因为他们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当时会计教育与法学教育关系密切,都是放在法学院或法商学院中进行的。这样,会计专业的学生有机会学习到一些法律课程。此外,当时政府所设的会计师入门资格考试中法科知识占有相当的比重。这就要求会计从业者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目前,为促进法商跨界人才的培养,高校应适当打通法学与会计学的专业壁垒。法商两科师资较强,条件成熟的高校,可以开设法商双学位班,遴选一部分优秀的学生,将其培养成法商复合型人才。另外,普通高校中的法学专业,也可以在课程设置中增加一些财会基础课程,以拓展法科学生的职业发展维度。
其三,法商跨界人才的自由流动将提升社会法经事务的整体服务水平。民国会计师“跨界”作为商标诉讼代理人,以营业交往账簿证明该公司的商标使用在先,获得胜诉,展示出复合型人才技高一筹。当时,会计师“跨界”法律业务对律师业而言是一种压力,倒逼律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出色就会被会计师所取代;更是一种动力,为法律业务的处理提供更广的视域和途径。同样,律师如果具备会计师专业知识与技能,从事会计业务也会产生相似的效应。当今,国家合理引导会计师与律师职业间的自由流动将提升二者的整体服务水平。
文章来源:《会计师》 网址: http://www.hjszz.cn/qikandaodu/2021/0511/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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