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1.入场体温检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考生进入体温检测区后,由工作人员持测温枪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体温低于37.3℃方
11.入场体温检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考生进入体温检测区后,由工作人员持测温枪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下一区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出考试。考生入场体温检测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2.入场身份验证。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监考、巡考和技术保障等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应佩戴专用工作吊牌,其他无关人员应禁止入内。
13.口罩佩戴。考试进行期间,考生应进入考场就座后,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是否全程佩戴口罩。但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
14.考生退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开始交卷退场后,防疫副主监考应组织考生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
15.疫情突发事件及处置。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中突发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按以下程序处置:
(1)监考人员立即要求其佩戴口罩并迅速报告考点;
(2)防疫副主监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离考生至留观室;
(3)防疫副主监考组织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伴有咳嗽、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
(4)视情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5)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6)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监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同时报省会计考办;
(7)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用医护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如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相关设区市考办和考点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有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考试过程中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劝说其退考,并按照要求对该考生使用过的机位和考试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16. 各设区市考办要把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考务工作实际,科学精准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应急预案,报本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审定后组织实施。
17.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注册会计师考试防疫经费保障,配足配齐疫情防控设备、物资和人员。
本指引只适用于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西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请各设区市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和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文章来源:《会计师》 网址: http://www.hjszz.cn/zonghexinwen/2020/1009/642.html